各二级学院:
为全面掌握21级学生顶岗实习的实际情况,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教职成[2021]4号)以及省教育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《2021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方案》的相关要求,决定对21级学生顶岗实习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具体如下:
1.统计学生实习整体情况。通过“工学云”实习管理平台对21级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统计,清查“未实习”学生数据。统计学生实习率、实习岗位的专业对口率、实习周记评阅以及实习学生考勤等情况;
2.全面检查相关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。对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与学院《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,检查是否有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、是否购买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、是否签订了实习三方协议等;
3.对实习学生的过程管理进行自查,如日常巡查制度、巡查的具体实施、对指导老师的监管、与实习单位的联系、以及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等;
4.做好相关实习材料的整理与归档(分专业进行整理),具体如下:
(1)专业层面: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整理。材料如下:“附件4:实习信息表”、“附件10:学生顶岗实习标准”;
(2)实习学生个人层面:将每位实习学生的实习材料整理成册。材料如下:附件5:实习三方协议、附件3:新增实习单位考察报告、附件11:学生实习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、附件12:学生实习校外住宿申请表、附件13:学生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审批表、附件7:学生实习检查记录表等。
请各二级学院按上述要求做好21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统计与自查并形成文字性材料,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教务处(纸质档和电子档),教务处将根据自查情况对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抽查。
教务处
2024年4月16日
